(2020年7月28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博法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闫旭彤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赵必华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诗江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职务。
津公网安备 120101020003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