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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列主义课教学部“四项制度”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09-11-11

马列主义课教学部“四项制度”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11
 为贯彻落实校政发〔20096号、7号文件精神,根据《云南财经大学马列主义课教学部“四项制度”工作方案》,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行政问责制实施细则

1.在马列主义课教学部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资产财务管理、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管理改革、职称评定推荐、硕士学位答辩、外出重要学术会议、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由于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并对彭家生同志实施行政问责。

2.马列主义课教学部领导班子成员、各机构负责人、教职工之间出现严重不团结或长期不团结等现象,各机构负责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态度消极、讨价还价、拒绝配合、执行不力等现象,给部门改革与发展带来重大影响的,要追究尚卫红同志、李昆同志、赵小玎同志、袁玮同志的相应责任,并对彭家生同志实施行政问责。

3.在云南财经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中,有违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宣传部、教育部、云南省委省政府、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教育厅等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中发〔200416号、教社科〔20055号、教社科〔20085号、云高工〔200866号等文件精神的,或在日常管理中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给部门改革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的,要追究相关教师、本科教学秘书黎玲花同志、相关教研室主任相关责任,并对李昆同志实施行政问责。

4.在伦理学、思想政治教育两个专业的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给部门改革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的,要追究研究生教学秘书孙晓琼同志相关责任,并对尚卫红同志实施行政问责。

5、对马列主义课教学部重大教学改革、重大学科规划、重大管理创新等的具体推进工作,办公室、实践教育中心、经济伦理研究所、各教研室等机构负责人执行不力,给部门改革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的,对相关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

二、服务承诺制实施细则

6.提供马列主义课教学部的人事、财务、资产、教学、科研、学科、机构等有关综合工作的管理咨询服务,责任人:彭家生(主任)。

7.提供马列主义课教学部的党群工作、研究生教学等专项工作的管理咨询服务,责任人:尚卫红(书记)。

8、提供马列主义课教学部的本科教学等专项工作的管理咨询服务,责任人:李昆(副主任)。

9、提供有关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宣部、教育部、云南省委省政府、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教育厅,以及极速体育,极速体育直播有关政策、法规、文件的查询服务,责任人:赵小玎(办公室主任)。

10、提供本科、研究生教学计划安排、授课班级基本信息、学生课程成绩学分等查询服务,责任人:黎玲花(本科教学秘书)、孙晓琼(研究生教学秘书)。

11.提供教职工个人信件、个人报刊收发服务,教职工个人信息的正常通告,教职工公共活动的友好提示等服务,责任人:黎玲花(本科教学秘书)、孙晓琼(研究生教学秘书)。

12.提供分工会会员活动权益的咨询、解释、联络与保护等服务,责任人:袁玮(分工会主席)。

三、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13.马列主义课教学部全部管理人员,包括彭家生、尚卫红、李昆、赵小玎、黎玲花、孙晓琼等同志,实施座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等,方便服务对象了解工作人员身份,为实施首问责任制建立监督基础。

14.在马列主义课教学部办公场所、部门网站等地方提供《马列主义课教学部办事指南》,提醒服务对象极速体育,极速体育直播教学、科研、学科、专业、人事、财务、党务、工会等有关事项的办理机构、责任人、办公地点、工作电话等,为实施首问责任制建立工作机制。

15.马列主义课教学部办公室主任赵小玎同志,对实施首问责任制采取必要的电话记录、来访登记、材料保存等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好工作安排。

四、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

16.在马列主义课教学部负责的本科教学工作中,涉及正常教学的课程调换应在1个工作日完成;网上成绩提交应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院部成绩报送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教务处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文件或电话通知的上报材料等,应提前0.5个工作日上报;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应提前1个工作日报办公。责任人:黎玲花(本科教学秘书)、袁玮、罗小青、彭家新、付杰、尹公波(后5位同志为教研室主任)。

17.在马列主义课教学部负责的研究生教学工作中,涉及正常教学的课程调换应在1个工作日完成;按规定形式的成绩提交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研究生部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文件或电话通知的上报材料等,应提前0.5个工作日上报;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应提前1个工作日报办公。责任人:孙晓琼(研究生教学秘书)、袁玮、罗小青、彭家新、付杰、尹公波(后5位同志为教研室主任)。

18.在马列主义课教学部,涉及科科研成果统计、上报、计分,应在科研处规定的时限内提前0.5个工作日完成;国家级课题、省部级课题的申报应在科研处规定的时限内提前1个工作日完成,教育厅、校级课题应在科研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所属各二级学科、伦理学二级学科的有关建设上报材料应提前1个工作日完成。责任人:马雁琳(科研秘书),袁玮、罗小青、彭家新、付杰、尹公波(后5位同志为教研室主任)。

19.在马列主义课教学部,涉及经费核报、人事变动、资产审核、会议通知、材料报送等工作,应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在相应时限内及时办理。责任人:赵小玎(办公室主任)

行政问责方式、问责程序按校政发〔2009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实施范围、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参照校政发〔2009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部具体情况推进实施。

 

 

马列主义课教学部

二○○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