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环境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工作

信息来源: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3-24
为便于今后相关工作开展和落到实处,会议决定成立城市与环境学院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负责总体抓好学院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做到每学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工作,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有责必问、有责必查、有责必究;院长、副院长、调研员担任副组长,履行“一岗双责”职责,配合组长协调各部门和相关人员推进宣传思想工作,共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明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办法;学院办公室、学生管理科、院团委、研究生与科研管理科负责按照学院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方案具体执行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明确了宣传员和相应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