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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信息来源:清风云南 发布时间:2020-04-07

     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维西县工信局违规发放纪念品及违规支付接待费用问题。2019年1月28日,维西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余兆吉、时任副局长胡建章、局长张云程3人先后签批同意向调动人员马俊杰发放799元的调动纪念品;2019年5月28日,维西县工信局经余兆吉、胡建章、张云程3人签批同意向调动人员余国庆、钱忠华分别发放价值800元的调动纪念品,共发放价值2399元的调动纪念品。2017年5月4日、2017年8月8日,经余兆吉、胡建章、张云程3人签批同意后支付应由他人承担的住宿费共计1340元。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2020年3月10日,维西县工信局时任党委书记余国庆受到诫勉问责;张云程受到诫勉问责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胡建章作出书面检查。

 

2.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在公务接待中饮酒问题。2019年3月12日、2019年5月30日,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在2次公务接待用餐中饮酒。2020年3月12日,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和正先受到通报问责。

 

3.香格里拉市民宗局在公务接待中饮酒问题。2019年7月26日,香格里拉市民宗局在公务接待用餐中饮酒。2020年3月12日,香格里拉市民宗局局长松小明受到通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