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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鉴 | 自愿变强制 为了一己之私他让借款人都买了保险

信息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8-20

“2012年2月开始,怒江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人寿怒江分公司合伙违规开展保险业务,强制贷款客户交纳保险费……”怒江州纪委监委多次受到内容相同的举报信。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何因同一个问题被多次举报?州纪委监委及时组织人员对该问题开展了初核,找来相关科室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

“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贷款保险业务以来,如果借款人不交保险,公积金中心是否可以发放贷款?”初核组工作人员问道。

“如果不交保险费,公积金中心是不放贷款的。”

“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什么规定,让借款人购买保险?”

“主要依据2007年《怒江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2004年《云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在上述管理办法中,没有不交保险费,公积金中心就不能发放贷款的相关规定,你们单位为何对借款人不交保险费就不发放贷款呢?”

“我也回答不上来。”

“那这种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确实存在强制的情况。”

……

根据初核的了解掌握的情况,去年11月州纪委监委决定对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广钧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事情的原委逐步浮出水面。

原来,《云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购买保险明确规定:“借款人可根据需要自愿购买抵押物保险和抵押合同公证。”然而,州公积金中心在执行过程中,上级的明确规定却走形变样,借款人如不购买保险,根本不可能拿到公积金贷款。

获得公积金贷款需要一定的条件,怒江州的借款人大都是国家公职人员且有房产作为抵押,贷款违约的风险相对较小。鉴于住房公积金中心不能从事保险业务,这些业务便成为各个保险公司争相拓展的领域。而从2007年起开始担任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长达12年的李广钧,则成了各保险公司的公关对象,他也在保险公司相互竞争的过程中实现了自己的利益。

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李广钧利用担任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先后5次收受了时任中国人寿保险怒江分公司总经理邬某某和副总经理赵某为获得公积金贷款保险业务而赠送的财务。此外,李广钧还在中国人寿怒江分公司报销了应由个人支付的餐饮费用,违规接受该公司提供的癌症筛查体检,安排该公司为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购买土特产的费用。

“我自2003年担任中心主任以来,对自己要求不严,学习不够,放松了警惕,导致自己认为中心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怒江分公司是合作关系,过年过节来看望一下是理所当然的,现在看来这是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我一定积极配合组织把问题讲清楚。”被立案调查后,李广钧主动交代了问题。

结合被查明的李广钧所涉及其他违纪违法事实,鉴于李广钧能够积极配合审查调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并主动上交涉案款,今年6月李广钧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由州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